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人民币7,994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增100万套软体家居及配套产业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9,572.02万元人民币投资建设顾家家居新增100万套软体家居及配套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顾家梅林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梅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摘地及建设主体,全资子公司“顾家梅林”、“浙江锴创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增100万套软体家居及配套产业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顾家梅林于2021年12月7日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1142021A21927),使用人民币7,994万元取得105,1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新增100万套软体家居及配套产业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1142021A21927,以下简称“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杭钱塘工出【2021】24号(东二路西2019-03-1号地块(2号))地块,面积为105,17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出让宗地坐落于钱塘区。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出让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地址:杭州钱塘新区青六北路499号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出让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展开全文受让方:浙江顾家梅林家居有限公司
1、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杭钱塘工出【2021】24号(东二路西2019-03-1号地块(2号))地块,宗地总面积105,177平方米。
(2)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
(3)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7,994万元。
(4)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2、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1)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2)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在实际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3、违约责任: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出让总价款的20%,迟延支付出让价款的违约金与合同定金不重复征收;任何一期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所取得的土地用于投资建设新增100万套软体家居及配套产业项目,系推进本项目的顺利开展,不会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合同履行风险。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