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悟空邀请。关键是两点,一是证券法规对场外配资到底是如何规定的。二是众多配资公司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证券法规立对于场外配资到底是如何规定的?新修订的《证券法》全文33405字,14章260条并无一款明确禁止场外配资,只有五十八条有“相关“要求:
第五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这条的规定其实并没提到配资这个关键词,但是大量使用配资杠杆会加大市场的累积风险,这个道理大家都还是知道的,而五十八条规定出借账户或者借别人的账户都是违规的,这就减少了一部分场外配资的可能,但是这个规避起来并不难因为这种清理其实从2015年A股股灾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配资公司早就找到了对付的办法。
2015年杠杆牛的结局大家都知道了,两融政策对市场的剧烈反应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事后,监管层在提到市场两融制度的时候,多次表态说:
不得参与场外配股、伞式信托等任何形式的活动,不得场外配股、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设施的伞式信托;
而当时以恒生电子HOMS系统就为场外配资提供了解决方案,后来都被勒令清理了。
其次,场外配资公司存在的原因是什么?作为投资者你为什么会借钱炒股?原因无他就两点,一是强烈看好市场或者某些投资标的,这样即使配资成本高昂,但一旦自己选择的股票赚钱了,融资成本很容易覆盖,而在一轮牛市中,杠杆的确可以加速资产的增加速度,这一点,既然官方都允许开通融资账户,说明对此也是认可的。二是投资者本身达不到监管的门槛要求,比如融资融券、科创板、港股通都是有资金门槛要求的,投资者如果资金量特别小,达不到要求,但又想参与相关交易,怎么办?借钱借账户喽。
所以,需求是场外配资公司存在的关键原因。
然而,既然监管部门一直在禁止,为何又屡禁不绝呢,这个只能说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需求存在,资金就一定会找到变通的方式,水往低处流,这是自然规律,不是一纸禁令就能彻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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