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拓宜贸易、汇鑫投资、星瑜投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52),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钶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钶迪投资”)、宁波杭州湾新区拓宜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拓宜贸易”)、宁波汇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汇鑫投资”)、宁波星瑜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星瑜投资”)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汇鑫投资拟减持不超过4,280,000股、钶迪投资拟减持不超过500,000股、星瑜投资拟减持不超过500,000股(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拓宜贸易、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21年11月18日-12月3日期间,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星瑜投资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851,900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此外,拓宜贸易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00,000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大宗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日,上述股东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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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钶迪投资、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以上减持情况属本次减持计划内的股份减持。
(2)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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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拓宜贸易以上减持情况属本次减持计划外的股份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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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拓宜贸易及星瑜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拓宜贸易及星瑜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钶迪投资、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的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拓宜贸易和星瑜投资联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