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原独立董事张惠宁先生、王宁刚先生因任期届满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董事王克挺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 华
委 员:田少平 卢万明
(二)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 斌
委 员:姜汉国 王建军
(三)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建军
委 员:张 华 卢万明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卢万明
委 员:张 华 王 斌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