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医药关于公司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公司产品苹果酸奈诺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两款产品新增或续约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现将该两款产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补充公告如下:苹果酸奈诺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医保支付标准为84.8元(250ml:苹果酸奈诺沙星0.5g和氯化钠2.25g/袋),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医保支付标准为16.2元(250mg/粒)。
特此通知,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