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在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或管理人决定的其他日期,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算基准日。
我司作为管理人将在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对本集合计划份额进行折算。具体折算说明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次折算基准日为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即2021年12月3日。
二、折算对象
集合计划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的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本集合计划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NUM后=NAV前×NUM前/1.0000
其中:
NAV前为折算前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NUM前为折算前集合计划份额的份额数
NUM后为折算后原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的份数
集合计划份额的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及第三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四、折算基准日折算前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0.5652。
五、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期间的集合计划业务办理
为保证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期间本集合计划的平稳运作,在折算基准日不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或赎回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