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0,909,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文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股,并于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765,501,92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70,909,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4,592,92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股东上饶市晶航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饶晶航”)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170,909,000股,锁定期为自上饶晶航增资晶科科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年(即2018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1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3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5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晶科转债”。“晶科转债”自2021年10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12月2日,“晶科转债”累计转股128,774,019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765,501,922股增加至2,894,275,941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事项。股东上饶晶航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仍为170,909,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上饶晶航就其股份锁定情况出具如下承诺:
1、自公司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该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其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饶晶航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展开全文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晶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晶科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晶科科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晶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0,909,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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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股本为公司截至2021年12月2日的总股本。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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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本次上市前”相关股份数据为公司截止2021年12月2日的股份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