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10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形成一致行动关系致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以上,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武岳峰”)及公司股东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亦合”)出具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武岳峰和北京亦合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形成一致行动关系致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以上,不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海武岳峰与北京亦合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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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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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所致。其中,上海武岳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5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88%;北京亦合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98%。双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后,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1,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86%。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展开全文(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10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股东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武岳峰”)及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亦合” ,与上海武岳峰合称“两公司”)出具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并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武岳峰及北京亦合出具的《有关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公告的更正说明函》,基于两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微”)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为进一步保障赛微微长远稳定发展,减小相关股东未来减持赛微微的股份时对赛微微股价及赛微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比例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海武岳峰与北京亦合、上海岭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潘建岳、武平于2021年10月15日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及股份锁定等事宜的承诺函》,就与赛微微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股份锁定、减持安排、一致行动关系等事宜做出补充确认和承诺,承诺人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赛微微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基于上述原因,为保持相关公开披露信息的一致性,两公司对前述公告中关于上海武岳峰与北京亦合非一致行动关系的内容进行更正,确认两公司在瑞芯微今后的持股与未来减持过程中将作为一致行动人。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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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更正后: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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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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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及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对上述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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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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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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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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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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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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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日,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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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潘建岳。武平、潘建岳均为上海武岳峰普通合伙人及北京亦合普通合伙人的股东或出资人;武平、潘建岳同时担任上海武岳峰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北京亦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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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5日,上海武岳峰与北京亦合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海武岳峰与北京亦合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鉴于2021年10月15日,潘建岳、武平、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上海岭观就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及股份锁定等事宜的承诺函》,同意未来减持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赛微微股份时,将按照一致行动人根据届时可适用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规则合并计算有关股份减持数量和比例;承诺人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赛微微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为保持相关公开披露信息的一致性,上海武岳峰与北京亦合作为瑞芯微的持股股东,上海武岳峰与北京亦合在瑞芯微的持股和减持事项上将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开始时间与《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及股份锁定等事宜的承诺函》约定时间相同。
上海武岳峰与北京亦合行使股份表决权的程序分别为各自普通合伙人决策、行使股份表决权方式为各自委托代表行使。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系因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引起。双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后,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持有瑞芯微的股权比例合计达到5%以上,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未来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12,504,210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之一上海武岳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9,58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988% ;信息披露人之二北京亦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2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398%。上海武岳、北京亦合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1,83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386%。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武岳峰、北京亦合在瑞芯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1年 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1年 12月3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及股份锁定等事宜的承诺函》。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18号楼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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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1年 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1年 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