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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拨浪鼓歌词

   日期:2023-06-06     浏览:43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及2020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7,588,600份锁定期于2021年12月3日届满,现将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和锁定期

根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7,988,600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7.6元/股,其中7,588,600股用于2020年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400,000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588,600股已于2020年12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议案》,同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400,000份由符合条件的35名认购对象全部认购。本次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为7.6元/股,锁定期为12个月,自预留份额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公告》。

根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2020年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7,588,600份锁定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截至2021年12月3日,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7,588,600份锁定期已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7,58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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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7,588,600份额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在存续期届满前未出售完毕的,可在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届时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发生包括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3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认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议案》,同意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400,000份由符合条件的35名认购对象全部认购。根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预留份额的认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7,988,600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7.6元/股,其中7,588,600股用于2020年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400,000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预留股份的认购对象由管理委员会提出人选,经监事会核实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及2020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588,600股已于2020年12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根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7,588,600份锁定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截至2021年12月3日,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7,588,600份锁定期已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7,58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情况

为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预留份额400,000份。按照《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对认购对象的要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35名认购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400,000份。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持有的公司股票400,000股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将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与2020年的认购价格保持一致,为7.6元/股。本次预留份额锁定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保持一致,锁定期为12个月,自预留份额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预留股份的认购对象由管理委员会提出人选,经监事会核实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上述预留份额认购事项。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4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后,一致认为:

1、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2、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的认购,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次确认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6、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份额认购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预留份额认购计划的实施。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事宜系根据此前公司披露并实施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进行。本次确认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预留份额认购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21 年12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双子”或“乙方”)签署《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关联自然人)任浙江双子董事,并且公司持有浙江双子18.3333%的股权,因此,公司与浙江双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勇先生在此次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杭州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天荷路7号

法定代表人:郑植标

注册资本:伍仟肆佰伍拾肆万伍仟伍佰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68003287R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浙江双子总资产为200,782,903.91元,净资产104,380,151.52元,营业收入为118,198,818.53元,净利润为12,952,071.09元。2020年度,浙江双子总资产为215,410,488.45元,净资产87,051,301.19元,营业收入为125,610,311.88元,净利润为13,741,961.13元。

2、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浙江双子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3、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双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就甲方及其子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制造水平,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合作范围

1、由于乙方是甲方的关联方,本协议项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为不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甲方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充分利用乙方的人才、设备、技术等,加快甲方项目进度,甲乙双方同意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目标、技术内容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

(2)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控制及技术指标等要求为项目提供设备安装和配套的信息系统搭建、调试应用等服务。

(二)交易原则及交易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遵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不得损害交易任何一方、特别是甲方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项下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价格核定的基本依据

1、该合同项下的内容,甲方曾进行过招投标,掌握了充分的市场信息。此次合同谈判基于前期市场信息,对变动部分进行调整后协商确定合同价格。为达到甲方对项目的最终目标,所需材料及专用设备由乙方提供。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所需经费必须制定资金预算,经甲方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

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服务的具体的交易按本协议约定原则另行订立具体书面合同。本协议为各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而该等具体关联交易合同的任何条款不得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有冲突。

(四)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服务以人民币转账汇款方式按月支付费用。

(五)生效日及有效期

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鉴于交易双方在以往协议期间均能较好的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公司拟与浙江双子继续合作,委托浙江双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及设备安装、配套的信息系统搭建、调试应用等服务,有助于加快项目进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顺利进行。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参照,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关联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度,公司与浙江双子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0,300,000.00元(含税)。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浙江双子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2,000.00元(含税)。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浙江双子的合作主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且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次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2、监事会的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制造水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此次合作的。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参照,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

食品添加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5亿元人民币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一、本次扩建项目情况项目概述

为了扩大牛磺酸的生产能力、增加市场份额,更好的满足牛磺酸市场需求增长的需要,公司拟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本次扩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及建设规模

公司拟在湖北省潜江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现有厂区内,充分利用部分闲置土地、厂房、设备及设施,通过优化配置,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建设一条新的牛磺酸生产线,形成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能力。

3、项目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投资2.5亿元人民币,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8.4亿元(含税),税前利润总额约1.48亿元。

二、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牛磺酸综合开发利用率的不断提高,牛磺酸的作用已愈发受市场的关注并应用到更多领域。近年来,牛磺酸需求量在食品饮料、保健品及宠物食品行业增长较快,特别是国内市场。国内饮料消费结构和趋向也在发生显著变化,以牛磺酸为主要添加成分的功能性饮料已在饮料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成为大众日常主要饮品。随着国家对抗生素添加的限制,饲料中添加牛磺酸已成为市场趋势之一。由于牛磺酸用途广泛及相关应用领域需求量不断增长,预计未来牛磺酸需求呈不断增长趋势。

牛磺酸为公司主营产品,其产销量和品牌影响力已稳居国内乃至全球第一。近年来公司扩建的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已全部投入生产,目前公司牛磺酸产能为5.8万吨/年,可利用产能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为了顺应牛磺酸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持续放大公司的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和市场优势,公司决定再次扩产,建造一条年产4万吨牛磺酸的自动化生产线。

本项目符合潜江经济开发区园区十四五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本次扩建将充分利用公司现在的闲置土地、厂房、设备、设施等资源,通过优化配置,最大限度节省投资费用,以最小的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通过新工艺的使用,实现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提升产品质量,满足药品、食品、饲料等不同行业的多样需求。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具备年产近10万吨牛磺酸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全球最大牛磺酸生产基地地位,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本项目还需经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程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市场前景的判断,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行业竞争、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市场销售不理想等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预期收益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5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营运水平,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玉熙先生主持,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4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后,一致认为:

1、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2、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的认购,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次确认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6、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份额认购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预留份额认购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制造水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此次合作的。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参照,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0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陈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扩大牛磺酸的生产能力、增加市场份额,更好的满足牛磺酸市场需求增长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5亿元人民币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

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400,000份由符合条件的35名认购对象全部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为7.6元/股,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预留份额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意见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关联自然人陈勇先生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制造水平,结合实际生产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合作有效期不超过一年,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营运水平,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97887.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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