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二部《关于对*ST拉夏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收到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相关事项尚需与有关各方进一步沟通确认,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9日、11月2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并预计于2021年12月2日之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拉夏贝尔关于延期回复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2)、《拉夏贝尔关于再次延期回复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5)。
目前,由于问询函回复中相关内容数据需要进一步确认,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五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并预计在2021年12月9日之前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披露,延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