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1月30日、12月1日和1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前期公司相关人事调整系常规人事调整,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2020 年度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比例为99.56%。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1月30日、12月1日、12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前期公司相关人事调整系常规人事调整,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1月30日、12月1日、12月2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经公司核实无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