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董事审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总股本774,481,66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为232,344,498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明确配股方案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明确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配股比例和数量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4、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明确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配股比例和数量。
备查文件
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