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26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1月30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艾云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勇彬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谢勇彬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续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延续“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政策”一年,2021年继续按原出资比例出资(市商务委、南岸区政府、重庆城投(含本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2:1:1),其中重庆城投出资额为不超过200万元/每年(含本数,下同),本公司出资额为不超过300万元/每年。
由于重庆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王安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在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展开全文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谢勇彬简历
谢勇彬,男,汉族,1977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学学士,中共党员,具有司法执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建设工业集团技术员;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业务部部长、非诉讼部部长;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法务内控部经理、发展计划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监事;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重庆诚投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招展引会竞争力,以稳定现有会展中心业务存量、促进招展引会增量,本公司与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委”)、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岸区政府”)和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于2017年共同出资设立“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从2017年起对会展中心的展会给予补贴,专项资金暂定四年,出资总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每年(含本数,下同),其中重庆城投出资额为不超过200万元/每年,本公司出资额为不超过300万元/每年。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17-04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已实施4年,为继续保障会展中心招展引会能力,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常态化情况下,保持场馆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续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延续“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政策”一年,2021年继续按原出资比例出资(市商务委、南岸区政府、重庆城投(含本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2:1:1),其中重庆城投出资额为不超过200万元/每年,本公司出资额为不超过300万元/每年。
重庆城投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公司7名董事中关联董事王安金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
(4)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3号江北嘴金融城2号楼T1栋
(5)法定代表人:李明
(6)注册资本:贰佰亿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14256L
(8)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
(9)主要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
重庆城投成立于1993年。由重庆市财政局出资、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共同发起组建,成立时名称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2005年,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办理市属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变更手续的通知》,公司出资人变更为重庆市国资委,成为重庆市国资委持有100%出资的下属企业。现已发展成为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保障房建设、房地产开发、金融及投资等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投资运营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160,487,500,167.07元,负债总额53,714,017,451.77元,净资产总额106,773,482,715.30元,营业收入1,874,843,136.94元,净利润777,420,965.34元(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168,709,506,166.82元,负债总额58,717,451,255.42元,净资产总额109,992,054,911.40元,营业收入1,034,120,030.27元,净利润428,372,932.01元(未经审计)。重庆城投持有本公司股份63.19%,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市商委、南岸区政府与重庆城投共同出资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会展中心招展引会。按照《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市商委、南岸区政府、重庆城投(含渝开发)的出资比例为2:1:1,出资总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每年,其中重庆城投出资额为不超过200万元/每年,本公司出资额为不超过300万元/每年。
2、本次延续上述政策一年,关联交易出资总额为不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执行专项资金政策有利于帮助会展中心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本公司会展板块做优做强,保障本公司现金流稳定。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716.52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公司事前提供了详实的资料,有助于我们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助力实现会展中心“十四五”战略规划,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会展板块做优做强。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论证分析,该事项有利于增强会展管理公司招展竞争力,促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会展板块做优做强,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4、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一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病毒传播,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题
1.00《关于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048、2021-049号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16日下午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14日一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5、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810A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谌 畅、吴 静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联系传真:023-63856995
联系部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00015
7、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514”,投票简称为“开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一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