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9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Ge Li(李革)召集。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采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通知及确认书及委任指定董事以收取及确认通知的议案》
同意采纳《证券交易通知书》,及由公司董事长Ge Li(李革)博士或副董事长Edward Hu(胡正国)先生在董事会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收到相关通知并决定是否批准作出有关证劵(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下同)交易的《证券交易确认书》;但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不得批准其本人的证券买卖,董事长买卖证券的,需由副董事长批准,副董事长买卖证券的,需由董事长批准。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选张朝晖先生为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展开全文(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药明汇英一期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普通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和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
本公司经审慎考虑并与相关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投资苏州药明汇英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药明汇英基金”)事宜,包括:1、终止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普通合伙人,即终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药明康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投资”)对苏州药明汇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汇聚”)、苏州群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群英”)的投资;2、终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明”)认购药明汇英基金份额。
本公司终止对药明汇英基金的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截至本公告日,药明投资对药明汇聚实缴出资人民币1,125万元。根据药明汇聚章程约定,药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药明汇聚承担责任。药明投资尚未对苏州群英实缴出资,苏州群英未实际运作,终止投资不存在违约风险。上海药明尚未与苏州群英及其他投资人完成药明汇英基金的合伙协议的签署,尚未成为药明汇英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尚未完成认缴出资,无需对药明汇英基金承担责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关联董事已在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尚未对药明汇英基金实际出资,药明汇英基金尚未实际运作,本公司终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对药明汇聚、苏州群英及药明汇英基金的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决定终止投资药明汇英基金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Ge Li(李革)先生、Edward Hu(胡正国)先生、Ning Zhao(赵宁)女士、张朝晖先生、Yibing Wu(吴亦兵)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96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Harry Liang He(贺亮)召集。本次监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药明汇英一期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终止投资药明汇英一期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在审议该议案的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尚未对苏州药明汇英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药明汇英基金”)实际出资,药明汇英基金尚未实际运作,本公司终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对苏州药明汇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群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药明汇英基金的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决定终止投资药明汇英基金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