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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阿sa个人资料

   日期:2023-06-03     浏览:31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1-022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1-022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进先生主持。董事徐进、赖建嘉、郭琳、苏秉华、林俊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庆丰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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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庆丰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庆丰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1-023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2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学恩先生主持。监事徐学恩、王雷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1-024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15:00。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二期大楼二楼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一)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已按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上述议案(一)、(二)、(三)为特别决议议案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根据该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郭琳发出《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8:30-17: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①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①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908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五、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申雷,联系电话:0756-8598208,传真号码:0756-8598208-802,通讯地址: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会场安全,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珠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健康筛查。进入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七、 备查文件

(一)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附件

(一)附件一: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二)附件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附件三: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一: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42

2.投票简称:安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内容的相同)。2.填妥并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时间内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附件三: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为代理人)代表 □本人□本公司 出席贵公司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 □本人□本公司 于下表所列示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 □本人□本公司 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代理人 □享有并且可以□不享有且不可以 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公司 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郭琳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郭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联锐视

股票代码:301042

法定代表人:徐进

董事会秘书:申雷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

邮政编码:519085

联系电话:0756-8598208

传真号码:0756-8598208-802

电子信箱:security@raysharp.cn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琳,其基本情况如下:

郭琳,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背景。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5年7月至2001年8月,任武汉味全食品有限公司会计;2001年9月至2006年7月,任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任深圳力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2008年9月至2009年6月,任上海均富潘陈张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9年7月至2018年1月,任深圳市雷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14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智行远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2019年10月,任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深圳华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1年12月8日(8: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申雷

联系电话:0756-8598208-802

传真号码:0756-8598208-80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郭琳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琳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96345.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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