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主体:监事陶立春先生。
● 增持股份情况:陶立春先生于2021年11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3%,增持金额为15.07万元。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获悉,公司监事陶立春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3%,增持金额为15.07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及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监事陶立春先生。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监事陶立春先生增持了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3%,增持金额为15.07万元。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陶立春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陶立春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