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205,980股,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并将于2021年1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5,156,948股增加至614,362,928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及一致行动人许忠桂、许忠慈、曾胜辉、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4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8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从30.38%降至25.4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
■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