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1年11月2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福建省分行”或“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债务人”)向交行福建省分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本金余额最高额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合计19亿元,中武电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此前,公司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9.52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担保额度6亿元,实际担保余额3.34亿元),剩余担保额度9.48亿元,本次提供担保5,000万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3c层,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铭春。经营范围:互联网零售;建材、室内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家具的批发、代购代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医疗器械销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批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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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1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2021年11月25日,中武电商与交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授信额度5,000元,同日,公司与交行福建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电商与交行福建省分行在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月27日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本金5,000万元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展开全文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本合同项下争议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26.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4%。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武电商与交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2.公司与交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