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下坑村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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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继跃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部分董事通过在线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戴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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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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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文3、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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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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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1、2、3项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一平、陈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三维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维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维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