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美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东鹏饮料(香港)有限公司。
近日,公司收到该香港全资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手续的通知,并取得《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中文名称:东鹏饮料(香港)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Eastroc Beverage (HongKong) Co., Limited
3、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湾宏光道8号创豪坊6楼F室
RM F 6/F MEGA CUBE NO 8 WANG KWONG RD KLN HONG KONG
4、注册证明书编号:3101292
5、登记证号码:73524237-000-11-21-6
6、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7、业务性质:饮料销售,国际贸易
8、首任董事:林木勤、林戴钦、刘丽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注册证明书》
2、《商业登记证书》
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