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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ape文件

   日期:2023-05-27     浏览:44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76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76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披露的2021-050号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史东伟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从 38.19%被动稀释至31.82%;由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单一委托的“牧鑫青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以下简称:“牧鑫青铜1号基金”),持股比例从5.91%被动稀释至4.93%;由公司控股股东史东伟先生单一委托的“牧鑫兴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以下简称:“牧鑫兴进1号基金”),持股比例从5.91%被动稀释至4.93%。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于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466,2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姓名: 罗卫国

(2)性别: 男

(3)国籍: 中国

(4)身份证号码:32102419700327XXXX

(5)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B2栋

(6)电话(通讯方式) : 021-25251999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1)姓名: 史东伟

(2)性别: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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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籍: 中国

(4)身份证号码:42020219670201XXXX

(5)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B2栋

(6)电话(通讯方式) : 021-25251999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3、信息披露义务人3

(1)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青铜1号基金”)

(2)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1503室

(3)邮政编码:200127

(4)联系电话:021-50260107

4、信息披露义务人4

(1)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兴进1号基金”)

(2)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1503室

(3)邮政编码:200127

(4)联系电话:021-50260107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8,350,000 股,并已于 2021 年07 月0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1,796,240股增加至290,146,240 股。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史东伟先生未参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增发的股份,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总持股比例由 38.19%被动稀释至31.82%,被动稀释约 6.37%;罗卫国先生单一委托的“牧鑫青铜1号基金”持股比例由5.91%被动稀释至4.93%,被动稀释约0.98%;史东伟先生单一委托的“牧鑫兴进1号基金”持股比例由5.91%被动稀释至4.93%,被动稀释约0.98%。

(二)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计划自2021年07月27日起6个月内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的不超过1,500,000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24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466,2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源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罗卫国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罗卫国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域生态

股票代码:603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罗卫国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B2栋

邮政编码:200438

联系电话:021-25251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史东伟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B2栋

邮政编码:200438

联系电话:021-25251999

股份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注: 除特别说明或引用其他文件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罗卫国基本情况

(1)姓名: 罗卫国

(2)性别: 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2102419700327XXXX

(5)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B2栋

(6)电话(通讯方式):021-25251999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史东伟基本情况

(1)姓名: 史东伟

(2)性别: 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2020219670201XXXX

(5)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B2栋

(6)电话(通讯方式):021-25251999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罗卫国和史东伟系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罗卫国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247,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37%;史东伟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3,08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8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835万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41,796,240股增至290,146,24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史东伟先生未参与认购本次增发的股份,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被动稀释,其合计持股比例由38.19%被动稀释为31.82%,被动稀释约6.37%。

2、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卫国先生人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卫国先生计划自2021年07月27日起6个月内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上市公司的不超过1,500,000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减持计划,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卫国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247,309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3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卫国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781,029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81%。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史东伟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3,088,8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8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史东伟先生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3,088,8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85%。

二、 股份变动的方式

1、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三、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8,350,000 股,并已于 2021 年07 月0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1,796,240股增加至290,146,240 股。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史东伟先生未参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增发的股份,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合计持股比例由 38.19%被动稀释为31.82%,被动稀释约 6.37%。

(二)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1年07月02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披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卫国先生计划自2021年07月27日起6个月内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上市公司的不超过1,500,000股股份。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卫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66,280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注:上表减持比例总股本按290,146,240股计算。

(三)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四、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和股份减持造成的权益变动,不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造成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罗卫国先生与史东伟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67,920,6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41%,无股份被冻结的情况(注:以上比例是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毕后的总股本290,146,240股为基数计算)。

五、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天域生态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向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青铜1号基金”、“牧鑫兴进1号基金”)转让各自依法持有的上市公司1,43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占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1%。上述股份于2021年05月24日、2021年06月0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计划自2021年07月27日起6个月内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上市公司的不超过1,500,000股股份。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9月24日期间,共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66,280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罗卫国、史东伟

签署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前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天域生态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

罗 卫 国

---------------------------------------

史 东 伟

签署日期: 2021年10 月21日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域生态

股票代码:603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兴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1503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021-50260107

股份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持股数量不变,未发生主动增持或减持行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注: 除特别说明或引用其他文件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5809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 张杰平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121206851

(7)营业期限: 2014年08月08日至2034年08月07日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1503室

(二)股权结构

(三)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835万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41,796,240股增至290,146,24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增发的股票,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5.91%被动稀释为4.93%,被动稀释约0.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300,0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300,0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3%。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史东伟先生单一委托的契约型股权基金产品,是该产品的唯一受益人。“牧鑫兴进1号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目的,仅是对持有的股份进行资产管理,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后,“牧鑫兴进1号基金”不再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

二、 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5.91%被动稀释为4.93%,被动稀释约0.98%。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因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没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造成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上市公司的1,430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转入国泰君安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变更。

四、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天域生态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兴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1 年 04 月 22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史东伟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43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1%。上述股份于2021年06月0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除此之外,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兴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签署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前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天域生态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

签署日期: 2021年10 月21日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域生态

股票代码:603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青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1503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021-50260107

股份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持股数量不变,未发生主动增持或减持行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注: 除特别说明或引用其他文件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5809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杰平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121206851

(7)营业期限:2014年08月08日至2034年08月07日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1503室

(二)股权结构

(三)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835万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41,796,240股增至290,146,24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增发的股票,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5.91%被动稀释为4.93%,被动稀释约0.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300,0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300,0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3%。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单一委托的契约型股权基金产品,是该产品的唯一受益人。“牧鑫青铜1号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目的,仅是对持有的股份进行资产管理,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后,“牧鑫青铜1号基金”不再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

二、 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5.91%被动稀释为4.93%,被动稀释约0.98%。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因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没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造成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上市公司的1,430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转入山西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变更。

四、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天域生态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青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1 年 04 月 22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罗卫国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43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1%。上述股份于2021年0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除此之外,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青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签署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前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天域生态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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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2021年10 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9279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ape文件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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