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002594,下称“比亚迪”)发布公告称,比亚迪于10月22日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发起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登记的名称为准,下称“大湾区科创基金”),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亿元。
据公告,大湾区科创基金目前正在募集阶段,目标总规模预计为人民币200亿元。中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湾资本”)为本次大湾区科创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据悉,大湾区科创基金主要投资领域包括:重点投向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关键领域,掌握核心技术的成长期、成熟期科技企业,重点领域专项子基金。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据合伙协议,收益分配机制为: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基金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进行分配。项目来源收入实行先回本后分红的原则,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进行相应分配;非项目来源收入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退出机制为: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适用《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人退伙的规定。
比亚迪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大湾区科创基金,将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参与服务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履行公司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龙头企业在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自立自强中的职责使命;也有利于公司提升科创合作层次、把握产业政策方向、拓展企业发展资源、增强项目投资能力,实现与社会资本投资协同,更好支持公司产业生态体系建设。
公告指出,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比亚迪本次参与的大湾区科创基金的投资回报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另外,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项目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和目标,甚至亏损的风险。
据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官方网站,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牵头,联合中央企业、科技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大湾区骨干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发起设立。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首期规模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