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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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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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展开全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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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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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6月,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林旺荣先生的配偶陈彩红女士通知,林旺荣先生不幸逝世,其家人已代为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2021年7月,林旺荣先生生前所持股份已完成继承过户手续。林旺荣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14,199,973股(占公司总股本4.81%)为其与其配偶陈彩红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与其配偶对上述股份各占50%的财产份额,其所占50%财产份额由其继承人林近少女士、陈彩红女士、林俊杰、林靖舒继承,因林靖舒尚未成年,其继承所得的股票由其法定监护人陈彩红代为保护、管理,详见公司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093,613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2020年7月2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取得上述批复后,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公司未能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详见公司2021年7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批复到期的公告》。
3、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韶关高端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租赁位于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的厂房等设施,用于建设南兴装备韶关高端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2.18亿元,项目投产后将主要制造定制家具柔性化生产所需的高端装备。同时,公司拟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2021年8月12日,公司收到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南兴装备(韶关)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详见公司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543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9月2日,详见公司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100%股权相关协议的约定,对唯一网络核心管理团队成员进行业绩奖励,奖励金额为1,811.68万元,详见公司2021年9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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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詹谏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任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冲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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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詹谏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任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冲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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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范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兴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云计算”)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贷款期限8年,用于南兴沙田绿色工业云数据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公司为南兴云计算申请上述银行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兴云计算在其与建设银行签署的《项目融资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35亿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3、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0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841.46万元(不含本次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号
2021
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