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逐项答复,现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开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