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601.07万股(截至2021年10月20日,下同),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债券转股期,公司总股本数据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为594,048,710股,下同)的9.43%;本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后,宇通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2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1.78%,占公司总股本的2.05%。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收到宇通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1.股份被解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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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宇通投资将根据资金需求确定后续是否继续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601.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3%。本次质押解除后,宇通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2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1.78%,占公司总股本的2.05%。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