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展开全文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意见。
3、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年2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5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5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24日。
7、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7月19日,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4.86元/股调整为4.46元/股。
9、2021年10月14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7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最新总股本为431,598,700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瑞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瑞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4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尚丽曼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召开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年2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5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24日。
7、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4.86元/股调整为4.46元/股,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
8、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召开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退休、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以及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尚丽曼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66%,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46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
经审阅,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
经核查,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尚丽曼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的意见
公司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仍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5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号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
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召开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述合计5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31,598,700股减至431,548,7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31,598,700元减至 431,548,7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召开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1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瑞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召开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31,598,700股减至431,548,7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31,598,700元减至 431,548,700元,需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召开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2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上午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朝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尚丽曼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召开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2021
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