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陈晨 每经编辑:何剑岭
图片来源:摄图网
2020年6月,华创阳安一纸公告宣布终止华创证券收购北京嘉裕持有的太平洋证券股权事项,彼时华创阳安的理由为:鉴于交易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拟终止本次交易。那么,2020年6月交易环境的哪些具体事项发生了变化,导致双方必须终止协议呢?这同样也引起了证监会的注意。
今日晚间,华创阳安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在该回复中,华创阳安就终止原因进一步进行了说明。此外,彼时华创证券支付的15亿元保证金目前尚未收回,也同样引起了证监会的关注。
太平洋证券受处罚是终止收购原因之一
华创阳安今日晚间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该回复中,证监会对于当年华创证券拟收购太平洋证券股权事宜颇为关注。
2019年11月15日,华创阳安全资子公司华创证券与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嘉裕”)签署了相关协议,华创证券拟22亿元受让北京嘉裕持有的太平洋证券部分股权。协议签署后,华创证券按协议约定向北京嘉裕支付了15亿元的保证金。
不过,时隔半年,即2020年6月3日,华创阳安公告表示,鉴于交易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拟终止本次交易。
对此,证监会在二次反馈意见中表示疑问:2020年6月交易环境的哪些具体事项发生变化,导致双方必须终止协议?为何距离签署之日起超过半年之后才终止协议?
华创阳安本次回复表示,首先,为充分保护双方的权益,交易协议明确约定了相关终止条款,如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其次,因新冠疫情、尽调发现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双方协商终止本次交易。
华创阳安进一步称,自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审计现场工作难度较大,且北京嘉裕未能有效协调、组织、配合,导致尽调工作未能充分开展,审计程序不能有效执行。另外,双方对初步尽调发现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交易期间,标的公司发生合规风险事件,受到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如2020年5月,标的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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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华创阳安一纸公告宣布终止华创证券收购北京嘉裕持有的太平洋证券股权事项,彼时华创阳安的理由为:鉴于交易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拟终止本次交易。那么,2020年6月交易环境的哪些具体事项发生了变化,导致双方必须终止协议呢?这同样也引起了证监会的注意。
今日晚间,华创阳安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在该回复中,华创阳安就终止原因进一步进行了说明。此外,彼时华创证券支付的15亿元保证金目前尚未收回,也同样引起了证监会的关注。
太平洋证券受处罚是终止收购原因之一
华创阳安今日晚间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该回复中,证监会对于当年华创证券拟收购太平洋证券股权事宜颇为关注。
2019年11月15日,华创阳安全资子公司华创证券与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嘉裕”)签署了相关协议,华创证券拟22亿元受让北京嘉裕持有的太平洋证券部分股权。协议签署后,华创证券按协议约定向北京嘉裕支付了15亿元的保证金。
不过,时隔半年,即2020年6月3日,华创阳安公告表示,鉴于交易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拟终止本次交易。
对此,证监会在二次反馈意见中表示疑问:2020年6月交易环境的哪些具体事项发生变化,导致双方必须终止协议?为何距离签署之日起超过半年之后才终止协议?
华创阳安本次回复表示,首先,为充分保护双方的权益,交易协议明确约定了相关终止条款,如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其次,因新冠疫情、尽调发现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双方协商终止本次交易。
华创阳安进一步称,自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审计现场工作难度较大,且北京嘉裕未能有效协调、组织、配合,导致尽调工作未能充分开展,审计程序不能有效执行。另外,双方对初步尽调发现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交易期间,标的公司发生合规风险事件,受到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如2020年5月,标的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