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19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热景”或“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同中德证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廊坊热景已同中德证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展开全文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19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热景”或“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同中德证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廊坊热景已同中德证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