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55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认真准备,对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