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季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汪洋、独立董事刘恩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叶剑锋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金祖成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袁振贤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珍视明公司42%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为进一步聚焦和发展中药大健康业务,同时为了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视明公司)能更好地抓住眼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的时机,同意公司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珍视明公司42%股权。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资产评估结果珍视明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454,000,000元(人民币,下同),本公司持有珍视明公司42%股权相应的评估价值为1,450,680,000元为基础,结合珍视明公司在国内眼科药品和眼部护理用品业务领域具备的优势和地位等因素,并综合参考类似产权市场行情、交易案例以及资本市场相关板块领域估值情况,同意公司以珍视明公司股东全部权益4,000,000,000元作为转让底价依据,即公司以不低于1,680,000,000元的挂牌底价,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珍视明公司42%股权。
展开全文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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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季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汪洋、独立董事刘恩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叶剑锋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金祖成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袁振贤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珍视明公司42%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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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聚焦和发展中药大健康业务,同时为了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视明公司)能更好地抓住眼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的时机,同意公司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珍视明公司42%股权。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资产评估结果珍视明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454,000,000元(人民币,下同),本公司持有珍视明公司42%股权相应的评估价值为1,450,680,000元为基础,结合珍视明公司在国内眼科药品和眼部护理用品业务领域具备的优势和地位等因素,并综合参考类似产权市场行情、交易案例以及资本市场相关板块领域估值情况,同意公司以珍视明公司股东全部权益4,000,000,000元作为转让底价依据,即公司以不低于1,680,000,000元的挂牌底价,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珍视明公司42%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