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下午15时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2人,代表股份1,493,713,9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51,576,238股)的60.928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96,643,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6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97,070,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95%。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107,385,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51,576,238股)的4.38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0,315,1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97,070,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95%。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下午15时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2人,代表股份1,493,713,9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51,576,238股)的60.928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96,643,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6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97,070,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95%。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107,385,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51,576,238股)的4.38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0,315,1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97,070,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