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1年度第十三期和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其中,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35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60%。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28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65%。
2021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的任一时点,公司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债券融资工具,其中单项余额限额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