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0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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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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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持有人为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又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