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吉电股份;股票代码:000875)股票已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0月12日、10月13日、10月1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公司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多轮磋商、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但由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核心条款未能完全达成一致,考虑到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及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七)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111),预计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200万元至68,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6.77%至59.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公司业绩实际情况与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三季度报告为准。公司未公开的三季度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