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0,000万元,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8136(机构客户),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636期;
● 产品期限: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94天,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9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邦医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2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0,131,39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403,348.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4,728,046.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0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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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展开全文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0,000万元,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8136(机构客户),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636期;
● 产品期限: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94天,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9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邦医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2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0,131,39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403,348.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4,728,046.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0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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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