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662万元!税收追征刺破网红收入谜团
文/韩浩月
(作者韩浩月,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专栏作家,文化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在运用大数据平台对汇缴欠税数据进行例行监测中发现,一名户籍在郑州的纳税人存在大额欠税嫌疑。经与相关单位沟通与了解,税务部门了解到,该纳税人为一名网络主播,已离职前往北京发展。在取得联系后,该纳税人表示服从税收管理,分15笔结清了税款,补交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这笔662万元的税款补缴,成了“网红补税第一例”,据报道,年底前会有一波补税潮。这样的说法很容易让人想起此前娱乐圈的补税潮,郑州的这名网红欠税的确也是在郑州加大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征管力度的过程中被发现的。可以预见的是,过去网友热议的网红收入高低真假等谜团,将在税收追征的针刺下,水落石出。
今年9月份,一份在网上流传的“网红主播收入排行榜”显示,薇娅、李佳琦、冯提莫分别以年收入57亿元、46亿元、25亿元占据前三名,这份后来被证实为伪造的榜单,让人对网红的创收能力叹为观止。头部网红的真实收入状况,虽然与伪造榜单有不少差距,但一些公开数据也客观上表明,网红挣钱能力确实强,比如,薇娅自曝2019年带货销售额超过100亿,转型做直播的罗永浩三年还了4亿债务……
有网红的销售额是真的,也有网红的销售额是假的,比如一位名叫“小伊伊”的网红,就因将实际成交量为912万余元的数据夸大为过亿成交额,而收到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数不胜数的类似行为,网友提出了解决方案——“吹牛要上税”。
除了对那些夸大数据的网红进行罚款外,如何让那些低调的、隐匿自己真实收入状况的网红依法纳税,则是一项更为庞大复杂的工作。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行动,郑州这次补税662万的网红,就是在这次排查中被发现的。
明星艺人偷逃税的方法,最为公众所熟悉的是签订“阴阳合同”。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清楚网红主播偷逃税的手段。并且,在官方说法上,暂时还只是使用了“欠税”的字眼,这意味着,网红主播还有时间与空间进行主动补税,避免被追责。
“偷税漏税”虽然没有出现在官方口径与公开报道当中,但这四个字早已是网友关注的热点,诸如“直播打赏要不要纳税”、“网红如何缴税”等话题时常被拿出来讨论,“谨防网红偷税漏税”也成为一些网友对税务征收部门提出的一个要求。
目前,网红主播主要有四种工作方式,一是以独立身份工作,二是成立工作室,以工作室名义与平台签约,三是由经纪公司代理,四是成为平台雇员。这四种工作方式,意味着四种不同的分成与缴税模式。只要合乎法规,在任何一种模式下缴足税款,都是可以的。但不排除有网红拆分收入,用五花八门的手段逃税,因此,如何降低这一群体的收入征缴难度,使之收入透明化、缴税合理化,是税务部门着重去考虑的问题。
稿酬超过800元纳税,并且全部由出版单位代扣代缴,最后再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这是针对写作群体的缴税方式,在这一模式下,写作群体几乎没有偷逃税的可能。网红主播的缴税模式不妨借鉴稿酬征税的办法,因为两者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其一,网红主播的出镜收入与获得稿酬、劳务费用的方式接近;其二,收入通常会汇集到平台,再由平台进行分账,平台掌握的销售额与利润额最直观也最真实,由平台进行代扣代缴能最大程度地避免税收损失。
实际上,税务部门已不止一次明确“直播平台是网红主播的个税扣缴义务人”,但受网红经济庞大复杂、变化多端的影响,平台对网红主播的收入进行代扣代缴在实践时也存在诸多疏忽与漏洞。在强调网红主播纳税义务的同时,税务部门不妨把主要精力放在平台销售额与利润分配等方面的设计与监管上,从源头避免税收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