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马来亚银行上海分行”)2亿元人民币授信、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井住友银行”)1.8亿元人民币授信、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1.5亿元人民币债权、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银行天山区支行”)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及4.8亿元人民币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保证担保,为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辛然”)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1亿元人民币债权、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自贸区分行”)1.3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天铝有限为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展新材”)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0.45亿元人民币债权、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达碳素”)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1.5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天铝有限、天展新材和盈达碳素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天铝有限为天展新材、盈达碳素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天铝有限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无须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在未来连续12个月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16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560523651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马来亚银行上海分行”)2亿元人民币授信、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井住友银行”)1.8亿元人民币授信、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1.5亿元人民币债权、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银行天山区支行”)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及4.8亿元人民币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保证担保,为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辛然”)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1亿元人民币债权、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自贸区分行”)1.3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天铝有限为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展新材”)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0.45亿元人民币债权、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达碳素”)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1.5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天铝有限、天展新材和盈达碳素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天铝有限为天展新材、盈达碳素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天铝有限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无须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在未来连续12个月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16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560523651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