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交易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上述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交易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上述公司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