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通知同时明确,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