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述
2021年9月30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隆炬新材料”)签署了合同总金额为3.30亿元的《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新疆隆炬新材料提供2台(套)碳纤维成套生产线。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1年10月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1-051的公司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隆炬新材料支付的1,000万元预付款, 根据合同约定,剩余7,250万元预付款新疆隆炬新材料将在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根据合同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备技术、质量等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等违约情形,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2、根据合同约定,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延期付款,合同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视该合同后续的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