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4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8日
3、公示方式: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亦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箱及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符合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展开全文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4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8日
3、公示方式: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亦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箱及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符合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