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拍卖,处置拍卖标的物: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46,189,000股(证券简称:西藏珠峰,证券代码:6003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3%,占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的13.8693%。
一、本次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情况
经查询司法执行平台的进展公告并向塔城国际询问,截至2021年9月30日15时30分,因无竞买人出价,本次处置拍卖失败。上海金融法院将视情启动第二次处置拍卖,处置日期另行通知。
二、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333,031,55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3%。后续如继续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处置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