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 为推进康美药业的重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市场进行本次公开招募。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的可能。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将可能对公司重整进展造成影响。
● 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发布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请意向重整投资人登录网站查看并下载附件。
2021年6月4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康美药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康美药业重整工作,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康美药业前身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8日。2001年2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1]17号),核准康美药业公开发行股票。2001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00518。2009年1月7日,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注册股本总数为4,973,861,675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73,861,675.00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
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中医药全产业链优势,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层党组织”的产业扶贫模式,在云南、贵州、吉林、辽宁、甘肃、广东等多地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通过道地药材种植项目,形成对中药材供应核心资源的掌握。
中药饮片是公司最具竞争力的业务之一。公司拥有三七粉、西洋参、康美百合、康美丹参等21个优质中药饮片,拥有人参(饮片、微粉、配方颗粒)、西洋参(饮片、微粉、胶囊)、柴胡(饮片、配方颗粒)、三七(饮片、微粉)等 28个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目前公司在广东、北京、吉林、四川、安徽等地建有11个饮片生产基地,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目前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公司引进了现代中药工业智能生产的全自动包装机,建设中药配方颗粒全自动化生产与监控车间。公司承担多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公司积极承担中医药领域标准化项目工作,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达610余项。
展开全文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 为推进康美药业的重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市场进行本次公开招募。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的可能。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将可能对公司重整进展造成影响。
● 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发布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请意向重整投资人登录网站查看并下载附件。
2021年6月4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康美药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康美药业重整工作,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康美药业前身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8日。2001年2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1]17号),核准康美药业公开发行股票。2001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00518。2009年1月7日,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注册股本总数为4,973,861,675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73,861,675.00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
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中医药全产业链优势,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层党组织”的产业扶贫模式,在云南、贵州、吉林、辽宁、甘肃、广东等多地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通过道地药材种植项目,形成对中药材供应核心资源的掌握。
中药饮片是公司最具竞争力的业务之一。公司拥有三七粉、西洋参、康美百合、康美丹参等21个优质中药饮片,拥有人参(饮片、微粉、配方颗粒)、西洋参(饮片、微粉、胶囊)、柴胡(饮片、配方颗粒)、三七(饮片、微粉)等 28个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目前公司在广东、北京、吉林、四川、安徽等地建有11个饮片生产基地,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目前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公司引进了现代中药工业智能生产的全自动包装机,建设中药配方颗粒全自动化生产与监控车间。公司承担多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公司积极承担中医药领域标准化项目工作,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达6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