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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郫都怎么读

   日期:2023-05-10     浏览:38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10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10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6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投票,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9)、《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2021-110)刊登于2021年9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9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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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10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6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投票,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9)、《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2021-110)刊登于2021年9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9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85363.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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