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侨香路网上天虹分拣中心进行更新改造,并与深圳市信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义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合作完成。2019年7月30日,公司与信义集团签订了《合作更新协议》;2020年6月12日,公司与信义集团签订了《合作更新协议的补充协议》;2021年9月3日,公司与信义集团签订了《合作更新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同时与信义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虹控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虹公司”)签署了《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2019-042)、《关于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展公告》(2020-030)、《关于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展公告》(2021-052)。
鉴于信虹公司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时间不可控,《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约主体将变更为信义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旺公司”),公司与信虹公司签署的《协议》涉及信虹的权利义务由信旺公司承接。2021年9月25日,公司与信旺公司重新签署了《协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信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清凉
3.注册资本:91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菁华园H栋商铺H一S111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
6.履约能力分析:信旺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目前正在开发深圳市龙岗区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的商住项目,项目1-3期已入伙,4期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7.公司与深圳市信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主体变更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不同主体变更,不存在合同内容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