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0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12月0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03月26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存款,详见公司于2021年03月30日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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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财产品于2021年09月26日到期,公司已收回该笔理财的本金4,500万元人民币,并获得理财收益108万元人民币。本金及收益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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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