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5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一进行分析、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书面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