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发布公告《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2021年9月2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90天,每张面值为100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所募集的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