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庄喆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源股份”)于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副总经理庄喆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1%),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500股(含本数,计划减持股数上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0%)。
2021年9月24日,公司收到庄喆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其按照上述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13,500股,完成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庄喆女士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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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喆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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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00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2、庄喆女士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喆女士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股数上限。
3、庄喆女士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本人已作出承诺的情形。
4、庄喆女士并非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庄喆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