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94,8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1.82%。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关于将本公司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告知函》,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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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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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贝因美集团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贝因美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68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0.92%,占公司总股本的8.49%,对应融资余额为5.95亿元。贝因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质押风险可控。
3、贝因美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的情形。
5、贝因美集团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其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贝因美集团与公司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在审批范围内。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控股股东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